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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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重庆安优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与***、胡帅、重庆安优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以及《房屋买卖合同补偿协议》;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赔偿***违约金120000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90元,公告费560元,保全申请费1625元,合计6575元(***已预缴),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19 |
发布日期 | 2021-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