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2-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圣都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院 山东省汶上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1、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50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它相应价值的财产;

2、查封申请人山东圣都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汶上县城区,房权证号为:汶字第××号;

3、查封吴兆合、刘小六名下位于汶上县城区圣泽广场商务中心1层2区103室房产一套,房权证号为:城区字第××号;

4、查封吴兆合名下位于汶上县城区,房权证号为:城区字第××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0-08
发布日期 202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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