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其他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成都耀莱成龙影城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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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成都耀莱成龙影城管理有限公司、文投(北京)电影院线有限公司价值2500000元的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超过三年;期限届满前十日,当事人可以向本院申请延长期限;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仍未申请延长期限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2-18
发布日期 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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