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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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盈针织有限公司 绍兴颜园针织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苏州天盈针织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绍兴颜园针织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35703.08元,并偿付该款利息(自2020年6月11日起至付款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346元,由被告苏州天盈针织有限公司负担(被告负担的该诉讼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至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专户,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营业部,收款账号32250199743600001331050203)。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裁判日期 | 2020-11-27 |
发布日期 | 2021-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