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牡丹江市富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黑龙江泰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黑龙江千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原告***与被告黑龙江千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签订的认购书(购买悦翔名苑小区×号楼×××号商品房)合法有效;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3060元,减半收取计6530元,由被告黑龙江千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24
发布日期 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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