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内蒙古草都草牧业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伊泰大漠马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伊泰大漠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驳回原告内蒙古草都草牧业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反诉原告内蒙古伊泰大漠马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原诉案件受理费1572元,由原告内蒙古草都草牧业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76元,由反诉原告内蒙古伊泰大漠马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16
发布日期 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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