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金华市胜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反诉被告)***与被告(反诉原告)金华市胜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双方于2020年4月21日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 二、驳回原告(反诉被告)***的诉讼请求; 三、驳回被告(反诉原告)金华市胜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案件受理费1650元(已减半收取),由***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1650元(已减半收取),由***负担1000元、金华市胜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6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日期 | 2021-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