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金华市胜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原告(反诉被告)***与被告(反诉原告)金华市胜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双方于2020年4月21日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

二、驳回原告(反诉被告)***的诉讼请求;

三、驳回被告(反诉原告)金华市胜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案件受理费1650元(已减半收取),由***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1650元(已减半收取),由***负担1000元、金华市胜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6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1-11
发布日期 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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