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管理(卫生)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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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上镇云路村卫生所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卫生行政管理(卫生)
法院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撤销被告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9月13日所作的长市场监管行罚字[2018]18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被告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11月7日所作的长政行复决[2018]10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如***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7-19
发布日期 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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