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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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长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龙乡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法院 | 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予申请人四川长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请求对被申请人重庆市龙乡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价值700万元的财产予以冻结或查封的财产保全申请。 案件申请费5000元,已由四川长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预交。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1-09 |
发布日期 | 2020-0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