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新白云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 法院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陕01知民初785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上诉人西安新白云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12-11 |
| 发布日期 | 2021-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