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新白云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法院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陕01知民初785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上诉人西安新白云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12-11
发布日期 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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