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遵义新炼润滑油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贵州红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贵州石油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侵权责任纠纷
法院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黔03民终6454号民事判决以及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2017)黔0303民初589号民事判决;

二、贵州红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搬出所使用的坐落于遵义市汇川区字铺的土地(遵汇国用(2011)第08号土地使用权证,地号DGS-3-G1)及地上房屋并交还给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石化贵州分公司;

三、驳回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石化贵州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47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4700元,共计29400元,由贵州红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4700元,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石化贵州分公司负担147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27
发布日期 20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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