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19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环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环球荣和酒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追加***、***为(2018)京0114执3196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对北京环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环球荣和酒业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70元及公告费(以实际票据为准),由***、***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9-30
发布日期 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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