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济南三发置业有限公司商河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确认原告***、被告***与第三人济南三发置业有限公司商河分公司于2013年12月30日签订的《济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20*3-3*2)合法有效;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履行协助原告***办理商河县三发·尚河名郡*号楼*单元****室及负一储**号储藏室不动产权属登记的义务。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18 |
| 发布日期 | 2020-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