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交通)行政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晨能源仓储有限公司 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京唐港液体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交通) |
| 法院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晨能源仓储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五十元,于本裁定生效后退还原告中晨能源仓储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28 |
| 发布日期 | 2021-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