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扬州市德帅工程有限公司
巴州胜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巴州胜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39.22元,退还给巴州胜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25
发布日期 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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