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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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281执4220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住所地:余姚市阳明西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557952949N。 主要负责人:黄诗恒,该支行行长。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与被执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行履行40000元,余款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现案件已执行完毕并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