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2-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成都上鼎金潮物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法院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成都上鼎金潮物流有限公司支付2018年6月26日至2019年9月26的服务费1400元及违约金720元;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成都上鼎金潮物流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1300元;

三、驳回成都上鼎金潮物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09
发布日期 202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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