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盛世乐居(武汉)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盛世乐居(武汉)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盛世乐居(武汉)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向***返还装修款41000元。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25元,公告费560元。由盛世乐居(武汉)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08 |
| 发布日期 | 2020-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