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1-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莒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
类型 执行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书

(2021)鲁1327执139号之二

薄夫英:

山东莒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王吉涛、薄夫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海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8)鲁1327民初593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效力,申请执行人山东莒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1月11日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4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履行下列义务:

按照上海仲裁委员会(2018)鲁1327民初5935号民事判决书履行义务,负担案件执行费。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莒南支行

户名:莒南县人民法院

账号:62×××30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一日

联系人:执行三庭徐雷健联系电话:0539-739****本院地址:莒南县人民法院(北城新区)邮编:276600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1-1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