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2-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威海卓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三力绿化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威海卓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威海市文登南海新区英伦湾小区门口南钟楼、北钟楼,及苏格

兰小区123号房屋的查封;

二、将被执行人威海卓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威海市文登南海新区英伦湾小区门口南钟楼、北钟楼,及苏格兰小区123号房屋(含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作价9631200.00元,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工程款9472782.31元、86950元、评估费57295.48元及执行费60142元。前述房产所有权及所涉土地使用权自本裁定书送达申请执行人***、***时起转移;

三、待上述财产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时,申请执行人***、***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

四、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2018)鲁1003民初462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0-01-18
发布日期 202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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