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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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赤绿农业有限公司 东莞九州方圆纸业有限公司 广州圣诺印刷有限公司 广州锐图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广州伟城纸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广州赤绿农业有限公司向原告广州锐图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支付货款、材料款57219.07元和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57219.07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30%的标准,自2020年2月10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并以年利率6%为限); 二、驳回原告广州锐图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481.6元,由原告广州锐图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负担3272.6元,由被告广州赤绿农业有限公司负担1209元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09 |
| 发布日期 | 2021-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