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杭州禾声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杭州禾声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嵊州市华星电声有限公司支付货款60750元,并赔偿该款自2019年10月29日起算至实际付清日止按年利率4.75%计算的利息损失。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18元,减半收取659元,由杭州禾声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嵊州市华星电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杭州禾声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财产保全申请费665元,由杭州禾声科技有限公司负担。该款已由嵊州市华星电声有限公司预交,由杭州禾声科技有限公司将应负担的受理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向嵊州市华星电声有限公司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8 |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