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岛九洲祥福贸易有限公司
青岛零点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2019)鲁0203民再6号民事判决和(2011)四民初字第2128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青岛九洲祥福贸易有限公司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800元,青岛九洲祥福贸易有限公司已预交,予以退还;二审案件受理费10800元,***已预交,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12-30
发布日期 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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