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中心支公司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合川支公司
重庆汇百聚物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贵州省习水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限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10000元。

二、限被告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合川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76436.17元。

三、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45349元。

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586元,由被告***承担410元,***承担17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预交相应的上诉费,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12-02
发布日期 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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