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饶市欣凯皇冠大酒店有限公司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余干县安顺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信托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将被执行人上饶市欣凯皇冠大酒店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房产证号为[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245769号-××号]等23套,总建筑面积17436.43平方米房产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饶市信国用(2012)第008号-030号]土地使用权作价人民币7791万元,交付申请执行人余干县安顺实业有限公司抵偿债务。 二、申请执行人余干县安顺实业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有关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8-08-24 |
| 发布日期 | 2021-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