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工商)行政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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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工商行政管理(工商) |
法院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0)京73行初2581号行政判决; 二、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19]第324046号《关于第19238092A号“新黎明”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就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针对第19238092A号“新黎明”商标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重新作出裁定。 一审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担(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担(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1-14 |
发布日期 | 2021-0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