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北富中种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法院 遵化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河北富中种业有限公司签订的《租地流转协议》。

二、被告河北富中种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土地,给付原告***土地承包费1109.61元、违约金2353.2元共计3462.81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保全费115元共计140元由被告河北富中种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9-26
发布日期 202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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