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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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本院(2020)粤1303执350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的对被执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20×××54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0200.00元的冻结。 二、解除本院(2020)粤1303执350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的对被执行人***在深圳前海微众银行99×××19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0200.00元的冻结。 三、本案终结执行。 如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11-19 |
发布日期 | 2021-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