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本院(2020)粤1303执350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的对被执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20×××54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0200.00元的冻结。

二、解除本院(2020)粤1303执350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的对被执行人***在深圳前海微众银行99×××19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0200.00元的冻结。

三、本案终结执行。

如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11-19
发布日期 2021-01-2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