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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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安徽江汽物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张迎春驾驶的安徽江汽物流有限公司名下临时车牌为皖A×××**轻型普通货车一辆,查封期限为2020年9月10日至2022年9月9日。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9-10 |
发布日期 | 2021-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