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1-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建德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182执恢602号

傅建强、唐卫忠:

申请执行人傅建强与被执行人唐卫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2)杭建梅商初字第00925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傅建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09月18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唐卫忠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浙0182执恢602号【首次执行案号:(2013)杭建执民字第761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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