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云南程盈森林资源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国土建设工程总公司 保山市程盈森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南方地勘工程总公司 施甸县凯禾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施甸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保山市程盈森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18,810元,由原告保山市程盈森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29 |
| 发布日期 | 2021-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