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1-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执行
法院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皖1802执1447号

申请执行人马龙妹与被执行人史洪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史洪明未履行本院(2019)皖1802民初3418号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立即返还定金人民币100000元,并赔偿申请执行人20000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90元、执行费1719元由被执行人承担。

本院在执行中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史洪明当庭给付申请执行人马龙妹31290元,余款90000元于2020年7月起每月30日前给付10000元直至还清为止。本案执行费1719元由被执行人承担。因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并长期履行,本案现以终结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承办人:李木远

二〇二〇年六月五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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