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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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皖1802执3026号 申请执行人陈志华与被执行人万双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皖1802民初1074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本息与费用共计219428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11月20日,此后的利息以借款本金198000元为基数按月息2%的标准计付);本案执行费3191元由被执行人承担。 执行中,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被执行人万双柱于2020年12月11日前给付申请执行人陈志华借款本金20000元,于2021年1月30日前给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80000元,余款119428元于2021年4月30日前还清,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本案2020年11月20日之后的所有利息。若被执行人陈志华未能按期还款,则要求恢复原调解书的执行。本案执行费3191元由被执行人承担。 至此,本案执行和解,终结执行。 承办人:李木远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