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决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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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决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决定书 (2020)皖1802执2644号 申请执行人沈健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0)皖1802民初72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沈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借款50000元,并承担本案执行费650元,本院于2020年10月13日立案执行。 本院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如下: 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 附:失信被执行人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