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2232元,并从2020年7月6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支付利息,直至借款清偿完毕时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76元已减半收取计338元,由被告***负担118元,原告***负担22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9-29
发布日期 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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