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9237)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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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退还原告***、***95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以9500元为计算,自2020年11月1日起,按全国银行见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负担(二原告已垫付,被告***在履行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时一并给付二原告)。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2-28 |
发布日期 | 2021-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