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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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法院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要求中止执行位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XX路以北XX路以东的XX小区第XX幢XX单元XX层XX号房屋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7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20 |
发布日期 | 2021-0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