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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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城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城西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 榆林市中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 |
| 法院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陕08民初14号民事判决; 二、***、***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城区支行与榆林市中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5000万元借款本息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城西支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城西支行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388730元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城西支行负担104087元,由***、***负担28464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44827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2-21 |
| 发布日期 | 2021-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