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东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
法院 平昌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限被告四川东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土地转让价款23850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66800元,由被告四川东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59127元,原告***负担767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26
发布日期 202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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