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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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名下的车牌号为鲁Q×××××、鲁Q×××××汽车两辆。 二、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 三、在查封期间,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的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的效力消灭。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轮候查封的,本裁定自在先查封解除或失效之日自动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19-12-05 |
发布日期 | 2020-0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