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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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所有权确认纠纷 |
法院 | 伊宁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位于伊宁市××路房产属于原告***与第三人***所有;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原告***与第三人***办理所涉房产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1 |
发布日期 | 2021-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