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支付宝余额、微信余额等共计327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当于327000元的其他财产;

二、冻结申请人***名下开户行为天津农商银行武清灰锅口分理处,账号为6231********的银行账户内存款100003.34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1-28
发布日期 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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