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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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银行存款、支付宝余额、微信余额等共计327000元或相当于327000元的其他财产的冻结、查封、扣押; 二、解除对***名下开户行为天津农商银行武清灰锅口分理处,账号为6231********的银行账户内存款100003.34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日期 | 2021-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