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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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荥阳支行 河南万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荥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荥阳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豫0182执2689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荥阳支行,住***。 负责人:李耀光,该行行长。 委托执行代理人:侯良晓,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执行代理人:刘京城,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生,住***。 被执行人:***,女,****年*月*日生,住***。 被执行人:河南万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万营。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中,本院已强制冻结并扣划了被执行人***和河南万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共计76014.63元,被执行人已承担本案的执行费。本院已将该案款74932.63元转付给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荥阳支行,余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荥阳支行自愿放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