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管理:其他(质量监督)一审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0-0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三河市三尚聚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管理
法院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案移送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处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5-08
发布日期 202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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