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高阳捷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广州嘀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广州嘀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北京高阳捷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货款二百四十七万三千元及违约金(以欠款数额为基数,自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至欠款付清之日止,按照每日万分之三计算); 二、被告***对被告广州嘀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受理费一万四千九百一十二元、财产保全费五千元(原告北京高阳捷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均已预交),由被告广州嘀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共同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04 |
| 发布日期 | 2020-0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