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爱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武汉绿岛道路救援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绿色之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爱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与武汉绿色之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i跑-汽车救援服务采购协议》于2020年8月17日解除; 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爱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给付武汉绿色之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救援服务费350464.59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350464.59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2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武汉绿色之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954元,由武汉绿色之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负担1397元(已履行),由爱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负担6557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保全费2651元,由武汉绿色之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负担379元(已履行),由爱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负担2272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24 |
| 发布日期 | 2021-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