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民事二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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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法院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惠州粤泰信通信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02882元,减半收取51441元,由上诉人惠州粤泰信通信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负担。上诉人惠州粤泰信通信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多交纳的二审案件受理费51441元由本院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10-29
发布日期 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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