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规划)一案行政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新兴县汇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城市规划管理(规划) |
| 法院 | 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撤销被告新兴县自然资源局于2018年9月28日核发的地字第445********0206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本案受理费50元,由被告新兴县自然资源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20 |
| 发布日期 | 2021-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