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2-19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呈色结构服饰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被告北京呈色结构服饰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以5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2月19日起至借款实际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付清。

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800元,由被告***、被告北京呈色结构服饰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给付原告***。

公告费260元及后续公告费(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由被告***、被告北京呈色结构服饰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给付原告***。

保全费1510元,由被告***、被告北京呈色结构服饰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19-11-01
发布日期 202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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